深圳医保局:1月8日起至 3月31日新冠感染住院费用全额保障

深圳市医保局1月16日发布消息,根据国家、省医保局相关文件精神,深圳市医保局迅速贯彻落实了实施 “乙类乙管” 后优化新型冠状病毒感染患者费用的医疗保障相关政策,2023 年 1 月 8 日起至 3 月 31 日期间,新冠病毒感染患者住院费用实行全额保障,Paxlovid、阿兹夫定片、莫诺拉韦胶囊、散寒化湿颗粒等 700 多种药品可报销 85%。

“阳了”之后看病吃药医保如何报销?政策主要涉及哪些内容呢?

深圳市医保局介绍,住院费用实行全额保障。新冠病毒感染患者在所有收治医疗机构发生的,符合卫生健康部门制定的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诊疗方案的住院医疗费用,执行前期费用保障政策,由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医疗救助等按规定支付后,个人负担部分由财政给予补助。

该政策以新冠病毒感染患者入院时间计算,先行执行至2023年3月31日。具体按国家、省有关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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